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股东大会

发表于:2020-05-20

2020年5月16日,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股东大会,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制定的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》、《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》、《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修正案》、《公司章程修正案》和监事会制定的《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》等五项议案。五项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高票通过。

根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,公司对分红方案实施前一日登记在册的投资人,按其当日持股数,每10股个人所得税前分红1.25元,扣税后每10股现金分红1元。本次分红确定以2020年5月19日作为股权登记日,2020年5月20日实施分红。

本次审议通过的《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修正案》和《公司章程修正案》于2020年5月17日实施。

修正后的股权管理办法适度扩大了持股出资人范围,允许持股的离职出资人购买股份;允许单独持有4%以上(含)股份的职工出资人可实名登记为股份公司股东,并可以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;将任职年龄与个人持股数相结合,增加了股东代表任职年龄的限制,即一般不超过65周岁,如个人持股比例高于1%(含)、不满4%的,可延长任职年龄至70周岁;如个人持股比例达到4%时,已可实名登记为股份公司股东,故可不受年龄限制。

修正后的章程对董、监事的任职年龄也做了限制,董、监事任职年龄与个人持股数相结合,具体规定与股东代表的年龄限制相仿,但如董、监事任职年龄已满而任期未满的,则该董、监事应继续履行职务至任期届满之日。